主服務協議
我們已經更新 Zendesk 的主服務協議(前稱為主訂閱協議)。 如果您是新訂閱者,本主服務協議將於 2023 年 6 月 1 日生效。 如果您是舊訂閱者,Zendesk 會提前向您發出變更通知,而該等變更內容將於 2023 年 7 月 1 日生效。 如欲查閱 Zendesk 較早版本的主服務協議,請按一下此處。 如欲取得本主服務協議的 PDF 檔,請按一下此處。 如果您是從無關第三方(該第三方係依其與 Zendesk 另訂之協議而具銷售該等訂閱方案權限)取得 Zendesk 所經營標的服務之訂閱者,本主服務協議之條款將屬無效,而用於規範您存取與使用標的服務之條款與細則,可以在此處查閱。
無論是付費訂閱或免費試用標的服務,本協議都構成一份對具有約束力的契約,規範您、代理人和最終使用者對標的服務的使用和存取。
如訂閱者存取或使用標的服務或授權或允許任何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存取或使用標的服務,即表示接受本協議,並同意自存取或使用有關標的服務之日(「生效日期」)起受本協議的約束。 如您代表一家公司、組織或另一家法律實體(「實體」)訂立本協議,則表示您代表該實體接受本協議,並向 Zendesk 表示,您有權使該實體及其關係企業受本協議約束,在這種情況下,本協議所提述的「訂閱者」、「您」或「您的」指該實體及其關係企業。 如果您未獲此類授權或不接受本協議,則不得使用或授權對標的服務的任何使用。 就本協議而言,訂閱者與 Zendesk 分別稱為「一方」並統稱為「雙方」。
本協議旨在訂立相關條款與細則,讓訂閱者得根據該等條款與細則,購買在服務訂單、工作說明書、或訂閱者所簽署或同意之其他文件中所載明之 Zendesk 標的服務與專業服務。
如主服務協議條款與任何服務訂單或工作說明書的條款有任何不一致或衝突,則以服務訂單或工作說明書的條款為準。 本協議的非英文翻譯僅為提供方便。 如譯文與英文之間有歧義或衝突,則以英文版為準。
目錄:
一般條款和條件:
- 存取標的服務
- 使用標的服務
- 期限、取消和終止
- 收費、計畫修改和付款
- 機密資訊
- 服務資料的次處理者及安全
- 暫時停用
- 非 Zendesk 服務
- 免費試用
- 智慧財產權
- 陳述、保證和免責聲明
- 補償
- 責任限制
- 轉讓、完整協議和修正
- 可分性
- 遵守出口法規和使用限制
- 當事人關係
- 通知
- 準據法
- 美國聯邦政府最終用途規定
- 道德行為與法令遵循
- 存續
- 定義
一般條款和條件
SECTION 1. ACCESS TO THE SERVICES
1.1 標的服務。 Zendesk 將根據本協議以及根據訂閱者服務計畫的適用服務訂單和文件,提供標的服務和服務資料。 Zendesk 會做出商業上合理的努力,每週七 (7) 天、每天二十四 (24) 小時提供服務,但以下情況除外:(a) 在計畫停機期間(Zendesk 會透過網站或向帳戶擁有者發出提前通知);及 (b)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1.2 支援。 Zendesk 將按適用網站和文件所述,就標的服務免費為訂閱者提供標準客戶支援服務。 如訂閱者購買了升級支持,或包含服務級別協議的支持,則 Zendesk 將相應提供。
1.3 專業服務。 如經訂閱者提出要求,Zendesk 得提供專業服務,而該等專業服務應受載於以下網址之條款與細則之規範限制:https://www.zendesk.com/company/agreements-and-terms/professional-services-terms。
1.4 修改。 訂閱者確認 Zendesk 可在訂閱期內修改標的服務的特色和功能。 如要取代任何重要特色或功能,Zendesk 會提前三十 (30) 日向訂閱者作出通知。 Zendesk 不會大幅減少訂閱者在訂閱期內購買的標的服務的整體功能。
1.5 額外功能。 在訂閱者啟用任何額外功能前,Zendesk 會向訂閱者通知任何適用之補充條款或替代條款與細則。 當訂閱者在帳戶中啟用任何額外功能,即會被視為訂閱者同意接受適用之補充條款或替代條款與細則(按適用情況所需)。
1.6 將權利擴展至關係企業。 訂閱者可將本協議提供的權利、利益和保護擴展至訂閱者的關係企業、代表訂閱者或訂閱者的關係企業行事的承包商或服務提供者,惟訂閱者仍需對關係企業遵守本協議的行為負責。 關係企業亦可根據本協議的條款直接購買服務或專業服務,惟該關係企業 (i) 執行針對此類服務或專業服務的服務訂單或工作說明;(ii) 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如同其為本協議的原始締約方。 訂閱者亦同意對關係企業遵守本協議的行為負責。 訂閱者特此授權 Zendesk 與訂閱者的關係企業分享本協議的內容。
第 2 節。 USE OF THE SERVICES
2.1 登入管理。 若干服務之存取與使用係受到限制,例如,依訂閱者對適用標的服務之訂閱方案所許可之指定代理人人數限制,詳細內容請參閱我們的文件。 對於基於代理人的標的服務,訂閱者同意並承認,每個帳戶的代理人登入資訊不得由一 (1) 個以上個人共用或使用。 不過,代理人登入資訊得重新分配給新人,以取代不再需要持續使用標的服務的人。 訂閱者和代理人應負責維護一個帳戶的所有代理人登入資訊的機密性。 除有 Zendesk 明確書面許可外,訂閱者同意並承認,訂閱者不得針對 以下人士,利用標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API)規避代理人個人登入要求:(a) 利用標的服務與最終使用者互動之人;(b) 處理與最終使用者互動相關資料之人;或 (c) 處理與源自非 Zendesk 服務之互動相關資料之人,而該非 Zendesk 服務或第三方服務所提供之功能類似於標的服務所提供之功能,而且該互動如使用標的服務者,按本協議規定需要使用代理人個人登入者。 此外,訂閱者使用 API 或任何軟體的方式,不得用以規避在標的服務使用者介面中實行之相關服務計畫限制或代理人許可限制。 Zendesk 如發現您對標的服務之使用情形違反本協議或標的網站或文件所載之服務計畫功能與限制,Zendesk 茲保留向訂閱者收費之權利,而且訂閱者茲同意,除 Zendesk 能使用之其他救濟方式外,訂閱者會為前述過度使用情形支付費用。
2.2 法令遵循。 依訂閱者與 Zendesk 之間約定,訂閱者應對於代理人與最終使用者遵守本協議之情形以及在帳戶發生之所有活動承擔責任,而 Zendesk 得不定時予以查核。 在未對前述規定進行限制下,訂閱者應確保對標的服務之使用情形符合所有相關法律規範、以及訂閱者可能與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維護或訂立之一切隱私權聲明、協議或其他義務。
2.3 內容與行為。 訂閱者同意遵守納入本協議的 Zendesk 使用者內容與行為政策(定義見下文)。 此外,在使用標的服務時,訂閱者同意:(a) 不得修改、改編或侵入標的服務,或以其他方式試圖獲取標的服務或相關系統或網路的未授權存取;(b) 不得試圖規避或破壞任何標的服務上的任何安全性或速率限制機制,或以任何干擾或破壞標的服務及其組成部分完整性、安全性或效能的方式使用標的服務;(c) 不得試圖破解、反編譯、反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探索構成標的服務之任何軟體的原始碼;或 (d) 在符合美國 1996 年健康保險可攜性與責任法及其實施條例(簡稱「HIPAA」)之規範限制下,除經 Zendesk 另外明確書面同意外,不得利用標的服務來儲存或傳輸 HIPAA 所定義之「受保護健康資訊」。
2.4 系統要求。 適當的標的服務傳輸需要有高速網際網路連線。 訂閱者需負責採購和維護將網路連接到標的服務的網路連線,包括但不限於支援 Zendesk 所用協定(包括傳輸層安全性 (TLS) 協定或 Zendesk 接受的其他協定)的瀏覽器軟體,並遵循存取支援此類協定的服務的程序。 Zendesk 不負責將透過非 Zendesk 擁有、運營或控制的電腦網路或電信設施(包括但不限於網際網路)傳輸的任何此類軟體的任何升級、修正或增強或任何資料(包括服務資料)的洩露通知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 Zendesk 對本節所述的任何連線的可靠性或性能概不負責。
2.5 僅限內部業務目的。 除 Zendesk 於本協議另外授權或 Zendesk 另以書面方式明確同意外,如訂閱者作為服務局、或透過單一帳戶代表超過一 (1) 個第三方(關係企業除外)提供任何外包業務流程服務,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標的服務。 本條款之目的,並非為了防範或禁止利用標的服務對多個最終使用者提供業務支援;不過除 Zendesk 另外明確書面同意外,訂閱者同意除基於促進本協議明確許可之內部業務目的,而向授權代理人和最終使用者授予、再授予、出售、外包、出租、租賃、移轉、轉讓、散佈、分時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在商業上利用或轉售標的服務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為之。 在未對前述規定造成限制的情況下,訂閱者對 API 之存取和使用權利,亦應遵守 Zendesk 針對文件所訂或根據本協議另外向訂閱者傳達之 API 所不定時實施之限制與政策。
2.6 競爭對手存取限制。 如果訂閱者是 Zendesk 集團的競爭對手,則不得出於競爭目的存取標的服務。
2.7 若干標的服務的提供與使用情形,須受 Zendesk 特定標的服務條款之規範限制。
2.8 特定地區補充條款。 在若干司法轄區提供與使用標的服務之情形,係受到 Zendesk 特定地區條款之規範限制。
2.9 產品內 Cookies。 每當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與標的服務互動時,即適用 Zendesk 產品內 Cookie 政策。
第 3 節。 TERM, CANCELLATION AND TERMINATION
3.1 期限。 本主服務協議的期限自生效日期始,且只要訂閱者擁有有效的服務訂單/工作說明書,或直至本主服務協議根據本協議之條款以其他方式被終止(以先發生者為準),本協議將持續有效。 訂閱期將在各獨立服務訂單中定義。 除帳戶及標的服務訂閱情形係依本協議條款或適用服務訂單終止,或適用服務訂單另有規定者外,(a) 訂閱者對標的服務之訂閱(包括任何及一切已啟用的相關服務)會依當時即將到期的訂閱期同等時間長度進行續訂;及 (b) 任何後續訂閱期所適用之訂閱費用,為該後續訂閱期開始之時,Zendesk 對該相關服務計畫及已部屬的關聯服務所訂之標準訂閱費用。
3.2 取消。 任一方當事人均得基於本協議第 18 節規定,藉由在訂閱期結束前至少三十 (30) 日向 revops@zendesk.com 發出通知,以便在當時有效訂閱期結束時,終止帳戶和標的服務訂閱。
3.3 因故終止。 任一方當事人得基於以下原因終止本協議:(a) 另一方當事人發生重大違約並且已向該另一方當事人發出書面通知,如該違約情況在違約方當事人收到該書面通知後三十 (30) 日期間屆滿時仍未解決者;或 (b) 另一方當事人成為破產聲請的對象、或成為無清償能力、受破產接管、清算或基於債權人利益而受轉讓等其他任何程序之對象。 不過,如果訂閱者違反 Zendesk 使用者內容與行為政策,或服務之提供違反適用法律、法規或法庭判決書,則 Zendesk 得立即終止本協議,不需事先通知。
如本協議係由訂閱者因 Zendesk 重大違約且未予以訂正之情事,而依本節規定終止者,Zendesk 將向訂閱者退還截至終止生效日時,訂閱期剩餘期間之任何預付費用。
如本協議係由 Zendesk 因訂閱者重大違約情事,而依本節規定終止者,訂閱者將必須依據所有適用服務訂單,支付訂閱期剩餘期間之任何未付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Zendesk 因故終止本協議之情事,不得解除訂閱者在終止生效日前的期間,應向我們支付之任何費用的義務。
3.4 終止時的付款。 除訂閱者依據第 3.3 節規定終止者外,如果訂閱者在當時有效訂閱期屆滿前,即終止訂閱者對標的服務之訂閱或取消訂閱者的帳戶,或 Zendesk 依據第 3.3 節規定,終止或取消訂閱者的帳戶者,除訂閱者可能積欠 Zendesk 之其他任何款項外,訂閱者還必須立即支付該訂閱期剩餘期間之一切尚未支付的訂閱費用。
3.5 不予退款。 除了第 3.3 節規定的終止權利外,如果訂閱者在訂閱期屆滿之前終止訂閱標的服務或取消帳戶,Zendesk 不會就訂閱費用或其他費用或付款提供退款或貸記。
3.6 服務資料之匯出。 在訂閱者提出書面要求後,Zendesk 將在訂閱者帳戶終止生效日或屆滿日期或遷移日後的三十 (30) 日期間,依據文件規定向您提供服務資料,讓您能夠匯出或下載,但以下服務資料除外:(i) 已依據文件刪除,(ii) 創建且/或使用時違反本協議,或者 (ii) 法律或法令禁止。 此後,Zendesk 即無維護或提供任何服務資料之義務,除法律或法律命令禁止外,Zendesk 將根據服務資料刪除政策(可在我們的協議與條款網站查閱),在 Zendesk 標的服務中刪除服務資料。
第 4 節。 BILLING, PLAN MODIFICATIONS AND PAYMENTS
4.1 付款與出帳。 所有訂閱費用在訂閱期開始時,即應立即全數繳清,如為已啟用的相關服務,應在購買、訂閱或以其他方式部署該等已啟用的相關服務時全數繳清,但如本協議、服務訂單、工作說明書或補充條款另有明確規定、或針對使用費另外訂有協議者,不在此限。 訂閱者應自行負責提供有效且最新的付款資訊,並且訂閱者同意在發生任何變動時(例如:訂閱者帳單地址或信用卡到期日期發生變動),盡速更新帳戶資訊,包括付款資訊。 如果訂閱者在 Zendesk 向訂閱者發出款項積欠通知後五 (5) 日內,仍未能支付訂閱費用或任何服務訂單或工作說明書或任何補充條款中所載之其他任何費用者,或者訂閱者在 Zendesk 提出要求後,未能更新付款資訊者,Zendesk 除可享有之其他救濟方式外,亦得暫停訂閱者、代理人及最終使用者對標的服務之存取及使用。 若適用法律允許,Zendesk 保留就任何逾期發票向訂閱者收取滯納金或利息的權利,這些發票不受先前注意到的關於所欠金額的誠信糾紛的影響。
4.2 升級。 如果訂閱者選擇升級服務計畫或增加在訂閱期內獲授權存取和使用服務的代理人數量,與該升級相關的任何增量訂閱費用都將按剩餘的訂閱期收取。 在任何未來的訂閱期內,訂閱費用將反映所有此類升級。
4.3 降級。 在任何訂閱期內,訂閱者不得降低服務計畫等級或減少代理人數量。 訂閱者僅可於當時有效的訂閱期屆滿時,透過提前三十 (30) 日向 Zendesk 發出書面通知,說明哪些實例將受到影響以及所要求降級的細節,以降級服務計劃或減少任何服務計劃的代理人數量。 如果降級,訂閱者必須在後續訂閱期開始之前,把任何降級的代理人降級。 降級服務計劃可能會產生額外費用(例如,存儲費用),並導致帳戶內訂閱者可以使用的標的服務內容、功能或能力減少,而 Zendesk 對該等損失概不承擔責任。 如果在當時有效的訂閱期屆滿前,訂閱者未簽署新的服務訂單,則服務將按照第 3.1 節的規定進行續訂。
4.4 稅款。 除另有說明外,Zendesk 的訂閱費用不含任何稅款。 訂閱者應自行就標的服務之訂閱情況,支付受課徵之稅款,但依據 Zendesk 集團淨收入衡量而可課徵之稅款除外。 如 Zendesk 認為其有法律義務向訂閱者開立該等稅款之發票,即會向訂閱者開立該等發票,而且訂閱者同意在收到該等發票後,支付該等稅款。 Zendesk 同意,在開具發票前如訂閱者向 Zendesk 提供免稅證明,則將免除有關稅款;惟若適當司法轄區的稅務機關向 Zendesk 發出書面通知,說明訂閱者不符合要求的豁免條件,則 Zendesk 將不會向訂閱者提供有關豁免。
4.4.1 如果訂閱者須從支付給 Zendesk 的款項中預扣稅款,則訂閱者應向 Zendesk 支付發票上的欠款,減去訂閱者直接匯給相關稅務機關的此類預扣稅款的扣除額。 在訂閱者向 Zendesk 支付預扣相關款項的 75(七十五)日內,訂閱者將向 Zendesk 提供該等稅款匯給相關稅務機關的有效收據。 如果訂閱者未在 75 日內提供此類所匯稅款的有效收據,訂閱者同意並承認其將被收取費用,且必須支付發票的全部金額。
4.4.2 如果法律要求從訂閱者支付給 Zendesk 的款項中預扣稅款,但其未如此行事並全額支付發票,則訂閱者可有權要求給付本應預扣的稅款。 此類給付僅可於向 Zendesk 支付相關發票後的第一年進行,且訂閱者須向 Zendesk 提供就該發票向相關稅務機關匯出之稅款的有效收據。
4.5 付款代理人。 如果訂閱者以信用卡或其他若干付款工具付款,標的服務提供一種供帳戶所有者變更信用卡資訊的介面(例如:信用卡換卡時)。 以信用卡、簽帳卡或其他若干付款工具為 Zendesk 標的服務支付之款項,均由 Zendesk 的付款代理人辦理收費及處理。 訂閱者茲此授權付款代理人針對標的服務以及訂閱者所訂閱之已啟用的相關服務所適用之定期性訂閱費用,依據服務計畫條款,定期對訂閱者的信用卡或其他付款工具預先收費,直到訂閱者對標的服務之訂閱終止為止,並且訂閱者進一步同意支付任何發生之訂閱費用。 如適用者,訂閱者茲此授權 Zendesk 及付款代理人對訂閱者的信用卡或其他付款工具收取費用,以建立預付額度。 帳戶所有者在付款代理人每次收到付款後,就會收到收據,或者也可以在標的服務中取得收據,以追蹤訂閱狀態。 在付款代理人非 Zendesk 的情況下,付款代理人僅擔任代表 Zendesk 的收費與處理代理人,而不得被解釋為提供相關標的服務。 付款代理人透過第三方中介機構,管理信用卡處理作業,而且該中介機構除了為付款代理人處理訂閱者的信用卡資訊外,不得儲存、保留或使用訂閱者的帳單資訊。
4.6 付款入口網站。 如果訂閱者要求 Zendesk 使用任何廠商付款入口網站或法令遵循入口網站,而該等網站向 Zendesk 收取訂閱費或針對任何上傳請款單扣除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從事業務之必要費用者,針對該等費用成本,Zendesk 應向訂閱者開立請款單,並且訂閱者有支付該等費用之義務。
4.7 促銷性額度。 任何依本協議規定所核發之促銷性額度,都會受到 Zendesk 促銷性額度政策(可在 Zendesk 協議與條款網站查閱)之規範限制。
SECTION 5.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就標的服務而言,各當事人均應以其保護自身機密資訊的方式,保護另一方當事人之機密資訊,防止其受到未授權使用、存取或揭露,但該等保護方式不得低於合理謹慎程度。 除本協議另外明確許可外,任一方當事人僅得基於行使其依本協議所訂權利及履行其依本協議所訂義務等目的,使用另一方當事人的機密資訊,並且應僅在以下情況中揭露該等機密資訊:(a) 向有必要知悉該等機密資訊之員工及/或非員工服務供應商及承包商揭露,並且該等員工及/或非員工服務供應商及承包商受保密條款之限制,以防止該等機密資訊受到濫用;(b) 為遵守任何具管轄權的行政機關或法院的命令或傳票所必要者;或 (c) 為遵守任何相關法律或規範所合理必要者。 除 Zendesk 的安全保密協議外(經訂閱者簽署者),本第 5 節規定應優先於各當事人間之任何保密協議,而且在本協議簽署後,任何該等保密協議不再對機密資訊之交流情形,具有任何進一步效力或效果。 本節不適用於 (a) 揭露方揭露之前為大眾所知的任何資料,或 (b) 在作出有關揭露後由於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或不作為而為大眾所知的任何資料。 為表明確,在本協議簽署前所為之機密資訊交流,應持續受到任何該等保密協議之規範。 鑑於機密資訊的獨特性,雙方同意,本協議一方對機密資訊的任何違反或威脅違反均有可能對另一方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因此,雙方同意,若發生此類違反或威脅違反之情事,另一方有權在所有法律補救措施之外尋求禁令或其他衡平法救濟。
SECTION 6. SUB-PROCESSORS AND SECURITY OF SERVICE DATA
6.1 次處理者。 Zendesk 將透過有權存取或處理服務資料的次處理者,協助向訂閱者提供標的服務。 訂閱者茲此確認並就 Zendesk 使用 Zendesk 次處理者政策中列出的次處理者提供一般授權。 Zendesk 應對 Zendesk 人員和次處理者成員之作為與不作為承擔責任,猶如直接由 Zendesk 依據本協議條款,執行 Zendesk 人員和次處理者每個人的服務時,所應承擔之責任。 訂閱者可在政策網頁註冊,以接收有關次處理者政策的任何更改的通知。
6.2 第三方服務提供者。 Zendesk 可能會使用 Zendesk 集團使用的第三方服務提供者以協助向訂閱者提供標的服務,但無權存取服務資料。 Zendesk 集團使用的任何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均將遵守與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基本相似的保密義務。 Zendesk 應對 Zendesk 第三方服務提供方之作為與不作為承擔責任,猶如直接由 Zendesk 依據本協議條款,執行每個第三方服務提供方的服務時,所應承擔之責任。
6.3 保障措施。 Zendesk 集團將按適用情況根據「我們如何保護您的服務資料(企業服務)」中所述的企業安全措施來維護適當的行政、實體和技術保障措施,以保護企業服務的服務資料安全性、機密性和完整性,根據「我們如何保護您的服務資料(創新服務)」中所述的創新安全措施來保護創新服務,並根據補充條款來保護任何已部署的關聯服務。 Zendesk 集團對企業安全措施或創新安全措施(分別適用)的遵守應視為遵守本協議規定的 Zendesk 集團保護服務資料的義務。
6.4 服務資料。 Zendesk 將會,並且訂閱者茲此要求 Zendesk 存取服務資料以提供、保障和完善標的服務。 訂閱者全權為服務資料的準確性、內容和合法性負責。 為改善 Zendesk 機器學習功能,Zendesk 的模型將僅採用已去識別處理的服務資料進行訓練。
6.5 代理人連絡資訊。 Zendesk 是代理人連絡資訊的資料控制方,並應根據 Zendesk 隱私權聲明(載於 https://www.zendesk.com/privacy/)和 Zendesk 控制方全球拘束性企業規則(載於 https://www.zendesk.com/trust-center/),處理該等代理人連絡資訊。 訂閱者應自行負責向代理人告知其依 Zendesk 隱私權聲明所訂之權利。 您聲明並保證您已獲得所有相關同意、許可和權利,並根據適用的資料保護法提供所有必要的相關通知,以使 Zendesk 作為獨立控制方,合法處理代理人連絡資訊,以實現 Zendesk 隱私權聲明中訂明的目的。
6.6 資料處理協議。 資料處理協議、美國各州增補條款及/或載於 https://www.zendesk.com/trust-center/ 的 Zendesk 的任何其他隱私條款經雙方簽署後,茲以參酌方式納入本協議條款。
第 7 節。 暫時停用
Zendesk 茲保留權利,於以下情況下,限制標的服務功能或暫停標的服務(或其任何部分)、訂閱者帳戶、或訂閱者及/或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對標的服務的存取與使用權利,並且移除、停用或隔離任何服務資料或內容:(a) Zendesk 合理認為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已違反本協議;或 (b) Zendesk 懷疑或偵測到任何惡意軟體連接到訂閱者帳戶、或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對標的服務的使用情形。 這項權利包括依據訂閱者的著作權侵權通知與移除政策(可在 Zendesk 智慧財產權網站查閱),移除或停用服務資料或其他內容。 Zendesk 亦保留權利,得在訂閱者違反 Zendesk 使用者內容與行為政策時,立即暫停訂閱者的帳戶。 除法律禁止或法律要求 Zendesk 應採取立即行動外,Zendesk 在採取前述任何行動時,會盡商業上合理努力,直接透過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訂閱者。 訂閱者對標的服務之存取及使用權利,如受到任何該等修改、暫停或停止者,Zendesk 概不對訂閱者、代理人、最終使用者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如有任何疑似欺詐、濫用或非法行為者,Zendesk 得經自行斟酌後,送交執法機關處理。
第 8 節。 非 Zendesk 服務
如果訂閱者決定啟用、存取或使用非 Zendesk 服務,則對此類非 Zendesk 服務的存取和使用應僅受此類非 Zendesk 服務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Zendesk 既不承認也不負責此類非 Zendesk 服務的任何方面,亦不對此作出任何陳述,包括但不限於其內容或資料(包括服務資料)的處理、保護或管理,或訂閱者與此類非 Zendesk 服務提供者之間的任何互動。 Zendesk 不能保證此類非 Zendesk 服務功能的持續可用性,並可能停止啟用其獲取,且訂閱者無權得到任何退款、貸記或其他補償,例如(但不限於)非 Zendesk 服務的提供者停止以 Zendesk 可以接受的方式使非 Zendesk 服務能與相應標的服務相互運作。 訂閱者不可撤回地放棄就此類非 Zendesk 服務對 Zendesk 的任何權利要求。 對於因訂閱者啟用、存取或使用任何此類非 Zendesk 服務或訂閱者對此類非 Zendesk 服務隱私權實務、資料安全流程或其他政策的依賴而導致的、聲稱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害或損失,Zendesk 概不負責。 訂閱者可能需要在此類非 Zendesk 服務各自的網站上註冊或登入。 啟用任何非 Zendesk 服務時,訂閱者即明確表示允許 Zendesk 在必要時向非 Zendesk 服務提供者揭露訂閱者的登入資訊和服務資料,以促進此類非 Zendesk 服務的使用或啟用。
第 9 節。 免費試用
如果訂閱者註冊了任何標的服務的免費試用版,Zendesk 會依據以下條款與細則,向訂閱者提供該等標的服務:https://www.zendesk.com/company/agreements-and-terms/free-trial-terms。
第 10 節。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10.1 智慧財產權。 各方都應保留任何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 根據本協議授予訂閱者、代理人和最終使用者使用標的服務的權利並不表示授予對標的服務或與之相關的任何 Zendesk 智慧財產權的任何其他權利。 僅受限於本協議明確規定的存取和使用標的服務的有限權利,對標的服務及標的服務的或用於提供標的服務和 Zendesk 機器學習演算法的所有硬體、軟體和其他組成部件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包括所有相關智慧財產權)都將且只能屬於 Zendesk。
10.2 反饋。 Zendesk 集團應擁有全部付費、買斷式授權、全球性、可轉讓、可再授權(透過多層)、可轉讓、不可撤銷和永久性授權,以實作、使用、修改、商業地利用、併入服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Zendesk 從訂閱者、代理人、最終使用者或代表訂閱者行事的其他第三方收到的任何建議、增強要求、推薦或其他反饋。 Zendesk 集團還保留權利針對 Zendesk 可能根據訂閱者、代理人、最終使用者或代表訂閱者行事的其他第三方收到的建議、增強要求、推薦或其他反饋或由此起始的特色、功能或組成部分尋求智慧財產權保護。
10.3 Zendesk 商標的使用。 訂閱者只能以 Zendesk 智慧財產權網站上的商標使用指引所允許的方式使用 Zendesk 商標,前提是訂閱者現在或將來都不嘗試就 Zendesk 商標要求任何權利,降低 Zendesk 商標的獨特性,或使用 Zendesk 商標貶低或歪曲 Zendesk 或 Zendesk 的標的服務。 Zendesk 使用訂閱者商標的能力將在服務訂單中或由雙方合意而闡明。
10.4 服務資料的所有權。 訂閱者保留根據本協議條款處理的所有服務資料的所有權,包括所有智慧財產權。
第 11 節。 REPRESENTATIONS, WARRANTIES AND DISCLAIMERS
11.1 保證。 各方向另一方陳述並保證:(a) 本協議已適當簽訂和交付並構成根據其條款可對該方執行的有效且具有約束力的協議;(b) 該方簽訂、交付或履行本協議無需任何第三方的授權或批准;(c) 本協議的簽訂、交付和履行並不且不會違反其已成為訂約方或受其約束的任何其他協議的條款或條件。
11.2 Zendesk 保證。 Zendesk 保證在適用的訂閱期中:(a) 本協議和文件將準確描述適用的行政、實體和技術保障,以保護服務資料的安全性、機密性和完整性;且 (b) 標的服務將根據適用文件實質性地執行。 如對本節所述保證條款有任何違反,本文第 3.3 節描述了訂閱者唯一的補救措施。 本協議中的保證不適用於訂閱者、訂閱者的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對標的服務的任何濫用或未經授權修改。
11.3 免責聲明。 除在第 11.2 節中特別規定外,網站和服務(包括所有伺服器和網路元件)均依「現狀」和「現有」狀況提供,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不提供任何保證 ,而且 Zendesk 明確拒絕提供任何且所有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適銷性、所有權、適用於特定目的的適用性和非侵權的任何默示保證。 訂閱者確認,Zendesk 不能保證服務不會中斷、及時、安全、沒有錯誤或沒有病毒或其他惡意軟體,而且訂閱者從 Zendesk 或服務獲得的任何資訊或建議均不構成任何本協議中未明確表明的保證。
第 12 節。 補償
12.1 Zendesk 的保證補償。 如訂閱者基於以本協議許可方式使用標的服務,而導致第三方向訂閱者提出任何請求主張,宣稱該標的服務侵犯或盜用第三方的有效專利、著作權、商標或營業秘密(下稱「IP 請求權主張」)者,Zendesk 保證向訂閱者補償,並且為訂閱者防禦任何該等請求權主張。 Zendesk 應自行承擔費用,防禦該等 IP 請求權主張,並且應為任何向訂閱者作出之最終損害賠償裁定支付費用,包括由 Zendesk 僱用之律師的合理費用與成本,惟 (a) 訂閱者應盡速向 Zendesk 通知該等 IP 請求權主張之威脅或通知;(b) Zendesk 對辯護律師之挑選、以及就任何該等 IP 請求權主張之防禦及/或和解事宜,應擁有全權專屬掌控與權限(但 Zendesk 如未取得訂閱者事先同意,不得對任何會致使訂閱者承擔或承認任何責任之任何請求權主張做出和解或妥協);以及 (c) 訂閱者在相關事宜上應全力配合 Zendesk。 如果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對標的服務之使用情形,已成為(或 Zendesk 認為可能成為)任何該等 IP 請求權主張之爭議主旨者,Zendesk 得自行承擔費用,(i) 為訂閱者取得繼續使用本協議所訂標的服務之權利;(ii) 替換或修改標的服務,使其不再侵權;或 (iii) 如果 Zendesk 認定選項 (i) 或 (ii) 不具商業合理性或不可行,即終止訂閱者對標的服務之訂閱,並且依據訂閱者對該等標的服務的訂閱期尚未使用部分,按比例向訂閱者退還訂閱者先前已向 Zendesk 支付的任何訂閱費用。 依據本 12.1 節規定,IP 請求權主張如係全部或一部分基於下列原因所導致者,Zendesk 對該等 IP 請求權主張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x) 為符合訂閱者所提供之設計、資料、指示或規格者;(y) 由 Zendesk 或 Zendesk 人員以外之任何人對標的服務所為之修改者;或 (z) 標的服務與其他硬體或軟體之組合、操作或使用情形,而單就標的服務本身並不會造成侵犯者。 針對任何基於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對於標的服務之存取或使用情形所導致之 IP 請求權主張,本 12.1 節規定了 Zendesk 應對訂閱者承擔之唯一、專屬且全部責任,並構成訂閱者的唯一救濟方式。
12.2 訂閱者的保證補償。 Zendesk 如因以下情況而受遭受第三方提出任何請求權主張者,訂閱者對 Zendesk 保證賠償、為其防禦並使其免受損害:(a) 因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以違反本協議方式使用標的服務所生或相關者(但並非標的服務本身所生或相關者);或 (b) 指控訂閱者在標的服務設計和實作中所選的訂閱者商標或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URL、圖形、繪圖、識別標章和商標),或您的服務資料侵犯或盜用第三方的有效專利、著作權、商標或營業秘密者,惟:(i) Zendesk 應盡速向您通知該等請求權主張之威脅或通知;(ii) 訂閱者對辯護律師之挑選、以及就任何該等請求權主張之防禦及/或和解事宜,應擁有全權專屬掌控與權限(但訂閱者如未取得 Zendesk 事先同意,不得對任何會致使 Zendesk 承擔或承認任何責任之任何請求權主張做出和解或妥協);以及 (iii) Zendesk 在相關事宜上應全力配合訂閱者。
第 13 節。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13.1 排除損害賠償。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亦無論基於任何法律理論(契約、侵權、過失或其他理論),本協議任何一方或其關係企業、高階主管、董事、員工、代理人、服務提供者、供應商或授權人概不對另一方當事人或任何關係企業之任何利潤損失、銷售或業務損失、資料遺失(即該等資料在非屬 Zendesk 過失情況下,在訂閱者的系統或網際網路傳輸過程中遺失者)、業務中斷、商譽損失、保險或替換的成本、或其他任何類型之間接性、附帶性、特殊性、懲戒性、結果性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賠償,或對另一方當事人或任何關係企業因本協議、標的服務或專業服務而所生之其他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賠償,承擔任何責任,無論該方當事人是否已被告知該等損害賠償之可能性或是否已預見該等損害賠償情事。
13.2 責任限制。 縱使本協議有其他任何相反規定,Zendesk 集團因本協議、標的服務或專業服務所生事宜,而應對訂閱者、任何關係企業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之總責任,在任何情況下,概不得逾越導致該責任之首次事件或首次發生時前十二 (12) 個月期間,您所支付之訂閱費用及/或專業服務費用。 訂閱者承認並同意,本第 13.2 節的主要目的,是在考慮到訂閱費用及專業服務費後,在當事人之間分攤本協議所訂相關風險,並且限制潛在責任,而且假使 Zendesk 要承擔除本協議所訂者以外之進一步責任,該等訂閱費用及專業服務費絕對會高很多。 Zendesk 在判定是否向訂閱者提供本協議所訂標的服務及/或專業服務之存取與使用權利時,會仰賴這些限制條款。 第 13.2 節所訂之限制條款,對於因本協議第 12.1 節所訂 Zendesk 的 IP 請求權主張保證補償義務所生之請求權主張或損害賠償,概不適用。
13.3 彙總責任限制。 本文規定的責任限制將彙總適用於訂閱者及其關係企業的任何和所有索賠,但不應累計。
13.4 特定司法管轄區的排除規定。 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對偶然性或後果性損害賠償或一方自身欺詐、惡意人身傷害或其他方財產損壞、或違反法律的默示保證或責任限制,這意味著上述限制中有一些可能對訂閱者並不適用。 在這些司法管轄區中,Zendesk 集團的責任將限於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
13.5 針對 Zendesk 執行。 訂閱者可能對 Zendesk 提出的任何索賠或損害賠償的執行對象只能是 Zendesk,而非任何其他實體或 Zendesk 或任何其他實體的任何官員、董事、代表或代理人。
第 14 節。 ASSIGNMENT, ENTIRE AGREEMENT AND AMENDMENT
14.1 轉讓。 除本協議允許的情況外,如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該等同意不得無理取消),任何一方均不得藉由法律運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轉讓本協議或依本協議所享權利之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委託他人履行依本協議所負之義務。 縱有前述規定,(a) 在不違反第 2.6 節的情況下,訂閱者得不經 Zendesk 同意,即向關係企業轉讓本協議,或基於訂閱者之任何合併或控制權變動、或出售訂閱者全部或近乎全部資產事宜,轉讓本協議,惟應:(i) 任何該等繼承人應同意履行其依本協議所負之義務,以及 (ii) 訂閱者和受讓人簽署 Zendesk 的轉讓書;(b) Zendesk 得不經訂閱者同意,即向 Zendesk 集團任何成員公司轉讓本協議,或基於 Zendesk 或 Zendesk 集團之任何合併或控制權變動、或出售 Zendesk 全部或近乎全部資產事宜,轉讓本協議,惟任何該等繼承人應同意履行其依本協議所負之義務。 如經 Zendesk 要求,訂閱者應簽署一份轉讓文件,以便使 Zendesk 的轉讓事宜生效。 在符合前述限制的情況下,本協議應對各當事人及其各自繼承人與受讓人具有十足拘束力,並符合彼等之利益,並且可由彼等執行。
14.2 完整協議。 本協議構成完整協議,並取代訂閱者與 Zendesk 之間先前就本協議標的達成的任何及所有協議。 本協議應取代訂閱者或訂閱者代表的任何實體提供的任何採購訂單、資訊要求書、需求建議書或其他訂單文件中的條款或條件適用,且該採購訂單、資訊要求書、需求建議書或其他訂單文件中的所有條款或條件均無效。 除本文明確規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本協議的標的依賴其他協議、陳述、保證或承諾。 雙方之間沒有任何口頭承諾、條件、陳述、理解、解釋或條款,除非本文另有明確規定。 本文中使用的標題僅為方便提供,不應影響對本協議條款的解釋。
14.3 修正。 Zendesk 可能會不時修正本協議,在這種情況下,新的協議將取代以前的版本。 Zendesk 將在任何此類修正生效日期前不少於三十 (30) 天通知訂閱者,Zendesk 可視訂閱者在此類修正生效日期後繼續使用服務表示訂閱者同意任何此類修正。 如果 Zendesk 未在任何時候執行本協議的任何規定,並不表示放棄了該規定或本協議的任何其他規定。
第 15 節。 SEVERABILITY
如果有管轄權的法院或管轄機關裁定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效或不可執行,此條款應替換成另一條與本協議目的及意圖相符的條款,而本協議的其餘規定將繼續有效。
SECTION 16. EXPORT COMPLIANCE AND USE RESTRICTIONS
標的服務與其他 Zendesk 技術、及其衍生品,可能會受到美國及其他司法轄區之出口管制以及經濟制裁法律規範的限制。 對於涉及標的服務及其他 Zendesk 技術相關之所有法律與規範,訂閱者同意予以遵守。 各當事人茲聲明,其(或其母公司或控股股東)並未列於(也未直接或間接擁有超過 50%、作為總體或透過其他方式控制其的一人或多人列於)任何美國政府或其他適用受限制名單,並且訂閱者不會且不得允許任何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a) 在受到美國禁運或制裁的國家或地區(例如古巴、伊朗、北韓、敘利亞、克里米亞、烏克蘭部分地區[所謂的頓內次克人民共和國和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 或訂閱期內受禁運或制裁的任何其他國家或地區),存取或使用任何標的服務;(b) 在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列於(未直接或間接擁有超過 50%、作為總體或透過其他方式控制其的一人或多人列於)任何美國政府或其他適用受限制名單的情況下,存取或使用任何標的服務;(c) 於標的服務中存放受美國 國際武器貿易條例或其他類似法律管控的任何資訊;或 (d) 基於任何受美國或適用的國際進出口法律及法規禁止的用途,存取或使用任何標的服務。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Zendesk 保留無條件的權利基於出口管制限制、禁運、制裁或其他考慮因素拒絕與任何特定公司、法律實體或個人訂立合約關係或終止合約。
第 17 節。 當事人關係
雙方均為獨立承包商。本協議並不在雙方之間建立合夥、專營、合資、代理、受託或僱用關係。 訂閱者對確定服務是否滿足訂閱者技術、業務和監管要求全權負責。 Zendesk 合作夥伴和其他第三方,包括標的服務已集成的任何第三方,或訂閱者保留以提供資訊服務、實作服務或與標的服務交互的應用程式,皆獨立於 Zendesk。
第 18 節。 NOTICE
18.1 發送予訂閱者的通知。 Zendesk 依本協議向訂閱者提供之一切通知,可以透過以下方式以書面形式交付:(a) 透過國家認可的隔夜送達服務(下稱「快遞」)或美國郵政寄至訂閱者在任何服務訂單上提供之郵寄地址;或 (b) 透過電子郵件寄送至為帳戶所有者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
18.2 發送予 Zendesk 的通知。 訂閱者依本協議向 Zendesk 提供之一切法律通知,必須以英文撰寫且透過以下方式書面交付:(a) 快遞或美國郵政,寄至 989 Market Street,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103 U.S.A. 收件人: 法務部門;或 (b) 透過電子郵件寄至 legalnotice@zendesk.com。 訂閱者依本協議向 Zendesk 提供之其他所有通知,必須以英文撰寫且書面交付,並透過電子郵件寄至 revops@zendesk.com。
18.3 所有通知以電子郵件交付時,一經發出則均視為已送達;或者,如果透過前述許可之郵件投遞或快遞方式交付者,應在收到時或寄出後兩 (2) 個工作日視為已送達(以較早發生者為準)。
SECTION 19. GOVERNING LAW
本協議應受加州法律的管轄,而不涉及衝突法原則。 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均應在加州舊金山縣的一般管轄法院解決。 訂閱者在此明確同意,為了解決與本協議或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存取或使用服務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服從該管轄區的專屬個人管轄權。
第 20 節。 美國聯邦政府最終用途規定
如果訂閱者是美國聯邦政府部門 或機構或代表此類部門或機構簽約,則每項服務都是一個「商業項目」,該術語的含義由 48《美国联邦法规》第 2.101 節界定,即由「商用電腦軟體」和「商用電腦軟體文件」組成,其用法可見 48《美国联邦法规》第 12.212 節或 48《美国联邦法规》第 227.7202 節。 與 48《美国联邦法规》第 12.212 節或 48《美国联邦法规》第 227.7202-1 節至 227.7202-4 節(如適用)一致,訂閱者的服務許可僅向訂閱者授予本協議條款和條件規定的這些權利。
第 21 節。 道德行為與法令遵循
任何一方當事人,及其任何員工或代理人,均未基於本協議相關事宜,而直接或間接提供、收受或獲得任何非法或不當賄賂或回扣(不論是付款、禮品、不恰當好處或有價物形式),也不會提供或接收與此協議相關的此類非法或不當賄賂或回扣。 雙方同意遵守美國 1977 年《海外反腐敗行為法》、英國 2010 年《反賄賂法》,以及其他合理適用於此協議的其他司法轄區的任何同等反賄腐敗要求。 適度合理禮品、餐飲、娛樂和其他招待,如為正常商務過程中,且無獲取或保留業務、或影響政府決定的腐敗意圖,則不違反上述限制。 Zendesk 在提供標的服務時,將遵守其行為準則,該行為準則可在這裡查閱:https://investor.zendesk.com/ir-home/corporate-governance/governance-documents/default.aspx。 如果訂閱者發現任何違反前述 Zendesk 所訂限制之情事,應盡合理努力,盡速通知 Zendesk,電子郵件是 legalnotice@zendesk.com。
第 22 節。 存續
關於訂閱者、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對服務的使用,第 2.1、3.5、3.6、4.4、5 – 7、10、12 – 19 和 23 節應在本協議終止後繼續有效。 本協議的終止不應限制一方對在終止之時或之前已產生的或任何違反本協議的義務責任。
SECTION 23. DEFINITIONS
如在本協議中以首字母大寫使用,以下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帳戶」係指由訂閱者或其關係企業自行或他人代為在標的服務中建立之任何帳戶或實例。
「額外功能」係指透過標的服務可以取得或啟用但不構成標的服務一部分的其他額外特色或功能(包括由 Zendesk 建立之 Marketplace 應用程式、Zendesk Labs 應用程式或搶先體驗計畫 (Early Access Programs))。 額外功能還包括透過服務訂單購買及/或訂閱之第三方服務,而這些第三方服務均被標明為由 Zendesk 轉售,並受該等第三方的替代協議規範。 額外功能之購買或啟用情形,與訂閱者的服務計畫和已啟用的相關服務各自區隔且相異。
「關係企業」就任一當事人而言,係指直接或間接控制該當事人、由該當事人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與該當事人受到共同控制之任何實體,其中「控制」(包括其相關詞意組合「受到控制」和「共同控制」)係指直接或間接擁有指導(或致使他人指導)該當事人之管理與政策之權力,無論係透過擁有投票股權、契約或其他方式。
「代理人」係指獲授權透過訂閱者的帳戶,以代理人、帳戶所有者及/或管理員身份,使用標的服務之個人(包括訂閱者關係企業的相關個人),並且每個人均透過個別的代理人登入資訊確認身份。
「代理人連絡資訊」係指訂閱者的代理人的個人資料,例如其姓名及電子郵件,並且 Zendesk 會在標的服務外另外獨立儲存,以便能跟訂閱者的代理人就 Zendesk 服務提供和支援連絡。 代理人連絡資訊不被視為服務資料。
「代理人登入資訊」係指向可識別身份的個人提供之唯一使用者名稱與相關密碼,以便讓他們存取標的服務。
「本協議」係指主服務協議、連同任何及所有補充條款、服務訂單及其他共同簽立之文件。 主服務協議亦可稱為「主訂閱協議」或「MSA」。
「API」係指由 Zendesk 開發、提供和啟用的應用程式介面,讓訂閱者能夠存取標的服務所提供之某些功能,包括但不限於 REST API(能自動透過 HTTP 要求,啟用與標的服務的互動)以及應用程式開發 API(能促進標的服務與其他網路應用程式的整合)。
「關聯服務」係指旨在與標的服務結合使用的產品、服務、特色及功能,且未包含在訂閱者所訂閱之服務計畫者。 為避免疑慮,經明確表示另受其他補充條款規範之額外功能,不應被視為關聯服務。 如訂閱者曾購買、部署、或訂閱某項關聯服務者,該關聯服務係稱為「已啟用的相關服務」。
「由 Zendesk 建立之 Marketplace 應用程式」係指由 Zendesk 或其關係企業建立或開發並且在 Zendesk Marketplace 上提供之整合方式與應用程式(可在 https://www.zendesk.com/marketplace/ 查閱),而且應受到本協議之規範,但如果 Zendesk 在訂閱者部署或存取該整合方式或應用程式時,另外向訂閱者告知以其他協議為準者除外。
「機密資訊」係指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揭露且被指定為機密之一切有形形式資訊,或者無論其形式,任何理性之人在考量資訊性質及揭露狀況後,均會認為屬機密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定價條款、產品計畫和設計、商業流程、安全通知以及客戶倡議通訊。 縱有前述規定,機密資訊不得包括符合以下條件之資訊:(a) 在揭露方揭露之時,接收方已知悉者;(b) 接收方自第三方取得者,並且就接收方所知,該第三方並不對該資訊負有保密義務;(c) 非因違反本協議或雙方間其他有效協議,而成為大眾可普遍取得者;或 (d) 接收方在未使用揭露方機密資訊的情況下獨立開發者。
「資料控制方」係指確定個人資料處理目的及方式的實體。
「文件」係指用於載明標的服務的功能或限制、或用於描述服務計畫(按適用情況)之任何書面或電子文件、圖像、影片、文字或聲音,由 Zendesk 在相關 Zendesk 幫助中心、標的網站或 Zendesk 開發人員網站(https://developer.zendesk.com/)向訂閱者提供者;惟文件應明確排除任何可透過該等知識庫提供或存取並且「由社群控管」之論壇。
「最終使用者」係指訂閱者或代理人以外之任何人或實體,並且在使用標的服務時,會與訂閱者、其代理人或其他最終使用者有所互動者。
「企業服務」係指 Zendesk 創新服務清單(可於 Zendesk 協議與條款網站查閱)中未指定之任何服務。 專業服務亦不被視為企業服務。
「不可抗力事件」係指 Zendesk 無法合理控制之任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政府行為、水災、火災、地震、內亂、恐怖行動、罷工或其他勞資問題(涉及 Zendesk 員工者除外)、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故障或延遲、非 Zendesk 服務、或第三方採取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阻斷服務攻擊。
「我們如何保護您的服務資料(企業服務)」係指位於以下網址的網站:https://www.zendesk.com/company/customers-partners/protect-service-data-enterprise-services/。
「我們如何保護您的服務資料(創新服務)」係指位於以下網址的網站:https://www.zendesk.com/company/customers-partners/protect-service-data-innovation-services/。
「創新服務」係指 Zendesk 創新服務清單(可於 Zendesk 協議與條款網站查閱)中所描述之任何標的服務或功能。
「智慧財產權」係指任何且所有各方的專利、發明、著作權、商標、網域名稱、營業秘密、專有技術及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及/或專有權利。
「法律通知」係指訂閱者依據本協議第 3.3 節與第 12.1 節規定,向 Zendesk 提供之任何通知。
「惡意軟體」係指任何病毒、惡意軟體、木馬病毒、定時炸彈病毒、或其他任何類似的有害軟體。
「非 Zendesk 服務」係指由標的服務所連結或訂閱者為搭配標的服務而連接或啟用之第三方產品、應用程式、服務、軟體、網路、系統、目錄、網站、資料庫及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由訂閱者或在訂閱者指示下,直接整合至一個帳戶中的非 Zendesk 服務。
「付款代理人」係指 Zendesk, Inc. 或 Zendesk 所指定之付款代理人。 舉例而言,如果訂閱者選擇使用信用卡或其他若干付款工具,以美元以外之其他貨幣為標的服務付款者, Zendesk 得指定付款代理人為 Zendesk International Limited,這是一家依愛爾蘭法律成立註冊之公司,其註冊編號為 519184。
「人員」係指由 Zendesk 集團基於履行本協議之相關事宜,而雇用之 Zendesk 集團員工及/或不屬員工的承包商。
「計畫停機時間」係指為標的服務之升級及維護作業,而預先規劃進行升級及維護作業的停機時間。
「隱私權聲明」係指 Zendesk 的隱私權聲明,可在 https://www.zendesk.com/company/agreements-and-terms/privacy-policy/ 查閱。
「專業服務」係指 Zendesk 人員所提供之諮詢或專業服務(包括任何訓練、成功與實施服務),如服務訂單或其他書面文件(如工作說明書)所載明者。 專業服務於文件或工作說明書中,亦得稱為諮詢服務。
「標的服務」係指訂閱者透過參酌本協議之連結或服務訂單在線上所使用或訂購之產品與服務,無論試用版或付費版,亦無論企業服務或創新服務,並且係 Zendesk 透過相關訂閱者登入連結及 Zendesk 指定之其他網頁在線上提供者,可包括以下個別或全部項目:依本協議所提供之相關軟體、更新版、API、文件、及所有已啟用的關聯服務。 「標的服務」不包括 (a) 本協議所定義之非 Zendesk 服務;以及 (b) 本協議或訂閱者的服務計畫未提供之任何額外功能或關聯服務。 標的服務或任何個別標的服務的名稱和說明,可能會不定時更動。 在訂閱者基於先前訂單內容或因先前已同意接受本協議規定,而取得該等標的服務之存取權限之情況下,本協議亦應視為適用於該等全新名稱或全新內容說明之標的服務。
「服務資料」係指訂閱者、代理人和最終使用者就訂閱者對標的服務之使用情形,而向標的服務提交並儲存在標的服務內之一切電子資料、文字、訊息、通訊或其他材料,不包括代理人連絡資訊。
「服務訂單」係指因訂閱者訂閱標的服務,由訂閱者所完成、簽署或核准且由 Zendesk 產生之服務訂單表格或線上訂購文件或流程,其內容可能載明例如授權使用訂閱方案中標的服務的代理人數量以及適用之服務計畫。
「服務計畫」係指針對標的服務的套裝服務計畫及其關聯功能與服務(請參閱標的網站和標的服務所適用文件中詳細敘述)。
「標的網站」 係指 Zendesk 集團所經營的網站,包括www.zendesk.com,以及 Zendesk 集團所經營的其他所有網站(但不得包括標的服務)。
「軟體」係指 Zendesk 提供的軟體(透過下載或透過網際網路存取者),並且能夠讓代理人或最終使用者使用相關標的服務所涉及之任何功能者。
「標準訂閱費用」係指 Zendesk 針對與訂閱者對帳戶之存取與使用相關之適用服務的未打折定價。
「次處理者」係指 Zendesk 所委託之任何第三方資料處理者(可在 https://support.zendesk.com/hc/en-us/articles/360022185294 查閱),包括 Zendesk 集團的實體,且該等第三方資料處理者係代表訂閱者及根據訂閱者指示(由 Zendesk 傳達)及其書面分包條款,自 Zendesk 接收服務資料進行處理。
「訂閱者」係指上述指定,且地址載於服務訂單的當事方,亦可能使用「您」或「您的」指代。
「訂閱者商標」係指訂閱者的任何商標、服務標章、服務名稱或商號、標語、識別標章或其他標識。
「訂閱費用」係指與訂閱者對帳戶之存取與使用情形相關之所有費用。
「訂閱期」係指訂閱者同意訂閱標的服務的期間。
「補充條款」係指符合以下條件之額外條款和條件:(a) 透過超連結或其他參酌方式於服務訂單中包含或納入者(例如:購買已啟用的相關服務時);(b) 適用於訂閱者所購買之專業服務者;(c) 適用於訂閱者所啟用之額外功能者;(d) Zendesk 特定標的服務條款;以及 (e) Zendesk 特定地區條款。
「稅款」係指稅金、租稅、關稅或類似政府課徵稅額,包括任何地方、州、省或外國司法轄區可課徵之增值稅、銷售稅、使用稅或扣繳稅等。
「使用費」係指訂閱者因使用訂閱者在標的服務中啟用之特定特色和功能所產生之額外訂閱費用。
「Zendesk」係指 Zendesk, Inc.(一家德拉瓦州公司),或其任何繼承人或受讓人,亦可能被稱為「我們」或「我們的」。
「Zendesk 協議與條款網站」係指位在以下網址的網站:https://www.zendesk.com/company/agreements-and-terms。
「Zendesk 集團」係指 Zendesk, Inc.(一家德拉瓦州公司),連同其所有關係企業。
「Zendesk 產品內 Cookie 政策」係指以下網址所載政策:https://omsupport.zendesk.com/hc/en-us/articles/360022367393-Zendesk-in-product-cookie-policy。
「Zendesk 智慧財產權網站」係指位於以下網址的網站: https://www.zendesk.com/company/trademark-property/。
「Zendesk 商標」係指 Zendesk、Zendesk 集團或其關係企業之任何商標、服務標章、服務名稱或商號、標語、識別標章或其他標識,無論是否已註冊。
「Zendesk 特定地區條款」係指特定司法轄區所適用之補充條款,可在以下網址查閱:https://www.zendesk.com/company/agreements-and-terms/region-specific-terms/。
「Zendesk 特定標的服務條款」係指在使用不同標的服務時所適用之補充條款,可在以下網址查閱:https://omsupport.zendesk.com/hc/en-us/articles/360047508453。
「Zendesk 次處理者政策」係指以下網址所載政策:https://omsupport.zendesk.com/hc/en-us/articles/4408883061530。
「Zendesk 使用者內容與行為政策」係指以下網址所載政策:https://omsupport.zendesk.com/hc/en-us/articles/360022367333。